各有关学院:
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理事会章程规定,已成立理事会的学院可以通讯及其他形式召开*届*次常务理事会(或*届*次理事会)会议,讨论近年来理事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、人员组成调整,听取有关建议意见,拟定理事会重要工作等事项(参考模板见附件)。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不同方式召开会议,充分发挥好理事会作用,助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,为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有力支撑。
合作发展处
2020年10月7日
版权所有 © 山东航空学院合作发展处 鲁ICP备07012503号-3
地址: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:256600 电话:0543-3191059 0543-3190062 E-Mail:hzfzc502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