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及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我校基金会符合慈善组织认定条件,经过申请、审核于2018年7月24日被滨州市民政局批准认定为慈善组织,并换发了标注有“慈善组织”标识的新版法人登记证书。我校基金会将依照《慈善法》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,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于2016年9月正式施行,对慈善组织、慈善募捐、慈善服务、信息公开,以及监督管理都作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规定。民政部随后又发布了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》等,为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请工作提供了依据。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,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。
此次慈善组织的认定是对我校基金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,基金会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在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,在未来的公益道路上更加严谨自律、务实创新,合法合规地开展每一项募捐活动和公益项目,积极为学校与校友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搭建互动平台,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。
